教令戒條
法師公教令
若有拜師弟子、信徒、男女、老幼,遵守天良道德,守善、解惡,以五戒之規定而不亂
作者,凡前世作惡過重,現世勞苦困難,願心受戒,法師公自當消災轉移萬事消化。
第一戒:天地尊敬,國、鄉、村、家、和順。
第二戒:父母行孝,兄弟合和五倫遵行。
第三戒:不貪取、不奸詐、不騙拐、不強求、不可為惡亂作。
第四戒:有忠、義、禮、信,有恩必答,有公平正氣,有冤不可怨恨,法師公自
當知悉。
第五戒:不可毐言逆師,逆神欺鬼,吵鬧家庭,亂罵老少,不可以言害命,毐言
亂飛。
倘若善男信女依五戒,履行者,法師公必顯化護身,否則雖有敬意奉香禮拜,卻不遵守
五戒者,不必燒香唸經,此乃多費金錢而無益。不依照五戒遵行,違反者當受處罰警戒,
重輕無限。